工業與智慧科技
學位學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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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4梯次遞補公告】111學年度工業與智慧科技碩士學位學程第4梯次遞補公告

國立中興大學循環經濟研究學院

工業與智慧科技碩士學位學程

111
學年度 第4梯次遞補公告(08月02日)



請下列獲遞補新生於111年08月04日(星期四)下午1:30~4:30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至本校森林系二館2樓216室,辦理新生報到。



※逾期未辦理報到者,視同放棄,缺額將流用給下一位備取生。



 

*應繳驗證件:應於規定期限內,攜帶符合報名資格之學經歷證明文件正本辦理報到。
(
一)國民身分證正本(正本驗訖發還)。
(二)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各1份(正本約於10月初發還,若有其他用途,請先自行影印留存)。
(三)2吋彩色相片1張(製作學生證用)。
(四)在職生應另檢附工作證明:可檢具公民營機構開立之在職服務證明書或服務年資證明,或勞保局開立之勞、農、漁、職業工會等投保年資證明文件(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),證明其在職身分及服務年資,合併計算至少1年。


※有關碩士班新生入學相關問題請洽22840345#238溫小姐。 

    若是註冊相關問題,請洽22840212-25註冊組。

 


 

系所名稱

缺額

獲遞補名單

備註

工業與智慧科技碩士學位學程

1

             周O貞(A1950037)



*報到繳驗證件注意事項:
(一)錄取生本人無法親自辦理驗證手續者,應填具委託書(附件1),由受託人攜帶委託書、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身分證及新生報到應繳驗之證件,代為辦理手續。
(二)錄取生報到驗證當日因故未能取得符合報考資格之證件者,應先填具「緩繳報到證件切結書」(附件2),並於切結期限內自行補繳應繳之證件,本校不另通知。逾期未補繳者,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繳,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,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。
(三)已報到錄取生欲放棄錄取資格者,請本人親帶身分證件及放棄
結書(附件3)前往本校(40227 臺中市南區興大 145 號)森林館二館216室克親自前往者,請填具結書同身分證影本黏貼於結書,郵寄:40227 臺中市南區興大 145號國中興大學循環經濟研究學院辦
(四)本校如發現考生報考資格不符規定,或所繳證件、審查資料、年資證明、學經歷證明等文件,有假借、冒用、不實、偽造或變造或考試舞弊等情事,在未註冊前察覺者,取消入學資格;註冊入學後察覺者,即開除學籍,且不發給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;畢業後始察覺者,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,公告撤銷其畢業資格。若有以上事項者並應負法律責任,情節重大者函送司法單位審理。
(五)依本校學則第39條第13款規定,同時於國內外大學校院註冊入學,未經本校核准同意者,應勒令退學。

附件1-委託書.pdf

附件2-緩繳報到證件切結書.pdf

附件3-放棄切結書.pdf

 

*新生之繳費單請於8月下旬自行連結到第一銀行「第e學雜費入口網」下載(網址:https://eschool.firstbank.com.tw/member/index.aspx),請依規定時間辦理繳費及選課等註冊程序。新生報到驗證後辦理放棄、休學、退學者,須依本校「學生學雜費、學分費、與其他費用繳納辦法」第十條之規定辦理,相關辦法請參考本校教務處網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