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中興大學循環經濟研究學院 工業與智慧科技碩士學位學程 | ||
請下列獲遞補新生於111年08月04日(星期四)下午1:30~4:30 | ||
至本校森林系二館2樓216室,辦理新生報到。 | ||
※逾期未辦理報到者,視同放棄,缺額將流用給下一位備取生。 | ||
*應繳驗證件:應於規定期限內,攜帶符合報名資格之學經歷證明文件正本辦理報到。
若是註冊相關問題,請洽22840212-25註冊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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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名稱 | 缺額 | 獲遞補名單 | 備註 |
工業與智慧科技碩士學位學程 | 1 | 周O貞(A1950037) |
*報到繳驗證件注意事項:
(一)錄取生本人無法親自辦理驗證手續者,應填具委託書(附件1),由受託人攜帶委託書、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身分證及新生報到應繳驗之證件,代為辦理手續。
(二)錄取生報到驗證當日因故未能取得符合報考資格之證件者,應先填具「緩繳報到證件切結書」(附件2),並於切結期限內自行補繳應繳之證件,本校不另通知。逾期未補繳者,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繳,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,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。
(三)已報到錄取生欲放棄錄取資格者,請本人親帶身分證件及放棄切結書(附件3)前往本校(40227 臺中市南區興大路 145 號)森林館二館216室辦理。不克親自前往者,請填具切結書連同身分證影本黏貼於切結書,郵寄:40227 臺中市南區興大路 145號國立中興大學循環經濟研究學院辦理。
(四)本校如發現考生報考資格不符規定,或所繳證件、審查資料、年資證明、學經歷證明等文件,有假借、冒用、不實、偽造或變造或考試舞弊等情事,在未註冊前察覺者,取消入學資格;註冊入學後察覺者,即開除學籍,且不發給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;畢業後始察覺者,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,公告撤銷其畢業資格。若有以上事項者並應負法律責任,情節重大者函送司法單位審理。
(五)依本校學則第39條第13款規定,同時於國內外大學校院註冊入學,未經本校核准同意者,應勒令退學。
*新生之繳費單請於8月下旬自行連結到第一銀行「第e學雜費入口網」下載(網址:https://eschool.firstbank.com.tw/member/index.aspx),請依規定時間辦理繳費及選課等註冊程序。新生報到驗證後辦理放棄、休學、退學者,須依本校「學生學雜費、學分費、與其他費用繳納辦法」第十條之規定辦理,相關辦法請參考本校教務處網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