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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中興大學 半導體與綠色科技學位學程 【碩博士班】碩/博士學位畢業論文口試及離校注意事項

國立中興大學 半導體與綠色科技學位學程

【碩博士班】碩/博士學位畢業論文口試及離校注意事項 


請先填寫【表 0】___學年度入學碩/博士班口試資格審核表,向學程辦公室提出申請,審核通過後

→已完成研究論文初稿,且經指導教授同意申請口試者,方可進行口試申請程序。

※博士班須於修業三年內完成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核才可提出學位考。

【表_0】111學年度入學博士班口試資格審核表.pdf

【表_0】113學年度入學碩士班口試資格審核表.pdf

碩博士班畢業論文口試及離校注意事項(半導體)1150317修.pdf



一、論文口試申請時間,須於以下時間申請,以利論文口試委員發聘及相關作業。

      (一) 上學期提口試時程:

擬舉行學位論文口試日期

提出申請截止日期

審查會議預計日期

10月 (10/01~01/31)

09月10日

截止日期後5天內

11月 (11/01~01/31)

10月10日

12月 (12/01~01/31)

11月10日

01月 (01/01~01/31)

12月10日

      (二) 下學期提口試時程:

擬舉行學位論文口試日期

提出申請截止日期

審查會議預計日期

05月 (05/01~07/31)

04月10日

截止日期後5天內

06月 (06/01~07/31)

05月10日

07月 (07/01~07/31)

06月10日

07月 (07/26~07/31)

07月01日

      (三)  其他時段口試者,請先洽詢學程助理,並於口試時間 25 天前提出申請(須於開學加退選後口試日期 25 日前提出申請),以利論文口試委員發聘及相關作業。

  • 提出申請截止日期如遇假日時,提前至前一上班日。

  • 因論文口試委員名單須經學程會議通過,另因申請文件學程必須於 20 天前送至教務單位請校長核准,請務必於本學程規定「提出申請截止日期」前提出申請,逾期不受理。

  • 口試時間一旦提出申請,若須變動請告知學程助理,並自行通知口試委員。

      (四) 論文口試時程注意:

  1. 上學期請於 1 月 31 日前完成口試(並於次學期開學日前完成離校手續)。

  2. 下學期請於 7 月 31 日前完成口試(並於 8 月 31 日前完成離校手續)。

  3. 遇假日提前至前一上班日。

  4. 未於離校日期前繳交論文成績並辦理離校程序者,若仍在修業年限內者(已超過修業年限者需辦理退學程序),請於離校日前繳交延後離校通知單(並檢附論文考試及格通知書),次學期仍應辦理註冊(同時須選修碩/博士論文),以其辦完離校手續之月份為畢業日期授予學位證書。

二、論文格式注意事項:

      (一) 論文格式請參閱「本校學位論文格式規範」(111.4.21 修訂)(附件一)。

      (二) 紙本論文裝訂前,請先將論文電子檔上傳至「國立中興大學電子學位論文系統」網站

→網址:https://etds.lib.nchu.edu.tw

      (三)  詳細上傳說明請參閱該網站:上傳須知-建檔說明。

      (四)  取得授權書後,正本授權書於離校時繳交圖書館,並將授權書影本裝訂入論文中(依本校 94.6.22 第 313 次行政會議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決議)。

三、論文口試申請:

步驟 1:確認資料

  1. 請先詳閱「研究所考試論文審查系統學生操作手冊」(附件二)。

  2. 登入教務資訊系統-畢業離校-學位考試系統,依序完成下列事項:

    (1)確認學籍資訊,並確認註冊狀況(相關問題請洽註冊組)。

    (2)確認畢業審查狀況(相關問題請洽學程助理)。

    (3)105(含)學年度入學者須上傳「學術倫理教育修課證明」PDF檔(註1)。

    (註1)105(含)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生須在申請論文考試前取得學術倫理教育「修課證明」,若未取得修課證明不得申請論文考試;「修課證明」得透過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自我學習並通過總測驗取得。修課方式:採線上修課,修課注意事項請至【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】網站「新手上路/必修學生」區參閱「必修學生使用手冊」;登入網站時,身分請選「必修學生」,並選擇「國立中興大學」,帳號是您的學號,密碼預設是學號末 5 碼。

步驟 2:提出申請(於申請截止日期前向學程辦公室提出申請)

  1. 商請指導教授推薦口試委員及擬定口試日期及時間。

  2. 請洽學程辦公室登記口試地點。

  3. 於【學位考試系統】:

    (1)登錄:中英文論文題目、舉行地點、考試日期時間、考試委員名冊(註1、2)。

    (2)列印:學位考試申請書、學位考試委員聘函(註3)。

  4. 將學位考試申請書檢附學位考試委員聘函、校外口試委員的「個人身分證及郵局帳號資料表」(附件三)(註4),於申請截止日前,繳交至學程辦公室。

  5. 為審核口試委員資格,若校外委員非符合學位授予法規定者,至少需檢附博士學位證書供審核。

    (註1)中英文論文題目若有異動,須在送交「學位考試結果通知書」前上網修正,學位考試系統與結果通知書上之題目須一致。

    (註2)考試委員名冊的「服務單位」欄位請完整登錄機關和部門,如:國立中興大學/半導體與綠色科技學位學程。

    (註3)聘函須以電腦列印。每位考試委員(含指導教授)都須發給1份聘函。

  6. (註4)考試委員的口試費和交通費在口試結束後,匯入委員的郵局帳戶。委員若不是本校教師即須填寫資料表(附件三),每位校外考試委員須填 1 張表,曾填表且資料無異動者不需再填;委員若是本校教師則免填表。


四、論文口試流程:

步驟 1:口試前

  1. 商請指導教授協助共同至【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 Turnitin 著作原創性比對系統】(註 1、2),詳閱系統說明,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,列印「比對結果(顯示百分比之頁面)(請在右下方空白處簽名)」提供考試委員審閱(註3、4)。

  2.  學位考試委員聘函(學校用印後通知同學領回),請同學連同論文初稿,於口試日期前自行送達或郵寄掛號送達考試委員。

  3. 於【學位考試系統】列印以下表單,供口試時使用:

    (1)學位考試論文口試評分單(【表 4】張數視口試委員人數而定,一位1張)

    (2)學位考試結果通知書(【表 5】1 張)

  4. 於學程網頁【表單下載】列印以下表單,供口試時使用:

    (1)口試會議紀錄(【表 7】1 張)

    (2)碩班/博班畢業論文簽名頁(審核頁)(【表 8】1 張)。

  5. 通知領取已蓋章之聘函時,由學程助理備妥之「學位考試各項費用清冊」及「口試委員對本學程培養之研究生核心能力評量表」,一併領取並轉交指導教授,口試當日須填寫簽名完後繳回學程辦公室

    (註1)網址https://www.lib.nchu.edu.tw/study.php?cID=9 (相關問題請洽圖書館)

    (註2)系統帳號請指導教授授權同學使用。

    (註3)「學位考試結果通知書」中列有「研究生已利用論文比對系統偵測論文原創性」的文字。

    (註4)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時,繳交圖書館:2本紙本論文及授權書正本、論文比對結果電子回條紙本。

步驟 2:口試舉行

  1. 口試委員的聯絡、場地與茶水的準備、口試費用給付方式的說明、校外口試委員交通票根收取(註1、2)…等,由同學自行辦理。

  2.  口試時應開放旁聽,並由提口試者自行指定專人擔任口試會議紀錄。

  3. 口試當日請備好以下表單:

    (1)學位考試論文口試評分單(【表 4】張數視口試委員人數而定,一位1張)

    (2)學位考試結果通知書(【表 5】1 張)當天務必確認口委有簽名!

    (3)口試委員對本學程培養之研究生核心能力評量表(【表 6】張數視口試委員人數而定,指導教授及本學程教師不用填)

    (4)口試會議紀錄(【表 7】1 張)

    (5)碩班/博班畢業論文簽名頁(審核頁)(【表 8】1 張)。

    (6)學位考試各項費用清冊(請口試委員確認並簽名)。

  4. 口試結束後:

    (1) 「畢業論文簽名頁(審核頁)」由同學留存。

    (2) 「學位考試論文口試評分單」、「口試會議記錄」、「學位考試各項費用清冊」及「口試委員對本學程培養之研究生核心能力評量表」送交學程辦公室。

    (3) 「學位考試結果通知書」於日後由指導教授發還給同學後,繳交至學程辦公室。

    (註1)請向校外口試委員收取來程高鐵票根。(務必記得!以利後續交通費發給。)

    (註2)校外口試委員於同日參加2場次以上者,僅支給一場次交通費。

步驟 3:口試通過且完成論文修正(論文上傳與紙本論文裝訂)

  1. 至【國立中興大學電子學位論文系統】(網址:https://etds.lib.nchu.edu.tw/)詳閱網頁說明(上傳須知-建檔說明)及「本校學位論文格式規範」(111.4.21 修訂)(附件一),完成論文全文及論文上傳。

  2. 收到審核通過通知信後,請重新登入系統:

    (1) 列印授權書:請用藍筆簽名為正本。

    (2) 下載電子檔全文(須有本校浮水印),以供列印出紙本論文。

    (3) 論文裝訂:封面顏色請洽學程助理、本校授權書正本複印2張並裝訂1張於紙本論文中(置於審核頁後)。

  3. 將論文PDF檔、已簽名之授權書掃描檔寄至學程助理電子信箱(檔案、電子郵件主旨都請以「碩士/博士論文-學號姓名」及「授權書-學號姓名」命名)。


五、論文考試及格後,即可依相關規定辦理離校流程:

      (一) 至學程辦公室:

  1. 口試完後已取得之「學位考試結果通知書」,可先繳交至學程(建議不要跟辦理離校手續同時)。

  2. 裝訂完成之紙本論文(平裝本2本)中之「審核頁」須加蓋學程戳章

  3. 先行列印畢業生離校手續單【表 9】並備齊資料,以利辦理離校手續(表單內須先請指導教授簽名)。

      (二) 請至圖書館1樓借還書櫃台繳交下列資料:

  1. 2本紙本論文(已加蓋學程章戳)。

  2. 本校及國圖授權書正本。

  3. 論文比對結果電子回條紙本。

      (三) 請注意:離校手續辦完後,並非立刻領取畢業證書,請參閱以下如何領取畢業證書說明。

      (四) 如何領取畢業證書?

  1. 須辦完離校手續後,上網查詢畢業離校狀態(網址為:https://onepiece.nchu.edu.tw/cof/

  2. 登入教務資訊系統後再點選「其他」選單中「離校狀態查詢」選項,各單位皆顯示「ok」後,再請持學生證、口試結果通知書正本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。



六、口試需準備表單統整:

【表 0】___學年度入學碩士班口試資格審核表(請選擇正確身分別及入學年度)

【表_0】112學年度入學博士班口試資格審核表.pdf

【表_0】111學年度入學博士班口試資格審核表.pdf

【表_0】113學年度入學碩士班口試資格審核表.pdf

【表_0】112學年度入學碩士班口試資格審核表.pdf

【表 1】學位考試申請書

【表 2】論文比對結果

【表 3】學位考試委員聘函

【表 4】學位考試論文口試評分單

【表 5】學位考試結果通知書

【表 6】口試委員對本學程培養之研究生核心能力評量表

【表_6】口試委員對本學程培養之研究生核心能力評量表.pdf

【表 7】口試會議紀錄

【表_7】口試會議紀錄(Word).doc  【表_7】口試會議紀錄.pdf

【表 8】碩班/博班畢業論文簽名頁(審核頁)

【表_8】博班畢業論文簽名頁(審核頁).doc

【表_8】碩班畢業論文簽名頁(審核頁).doc

【表 9】畢業生離校手續單

【表_9】畢業生離校手續單.pdf

【表 10】研究生學術倫理檢視切結書

【表_10】研究生學術倫理檢視切結書.docx  【表_10】研究生學術倫理檢視切結書.pdf

※【表 1、3、4、5】「學位考試系統」套表列印

※【表 2】「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 Turnitin 著作原創性比對系統」套表列印

※【表0、 6-10】學程網頁「表單下載」下載列印


七、學程助理聯絡方式:

• 連絡電話:049-2392043 # 107

• 電子信箱:cyw7055@dragon.nchu.edu.tw